投诉
咨询者:征服|2004-10-7 12:55:11
贵公司10月5日派往四姑娘山支援的(川Q 01372或川O 01372)大巴车在返回成都时私自载客7人,每人收取60元钱作为车费,如贵公司不对该驾驶员采取措施,那我将向旅游局反映情况.
感谢您告知我社这个信息,这种情况我社是绝对不允许的。如果查实,肯定会做出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方便的话,请来信来电告知我社您的姓名、电话,以及参团的联系人(办公室工作人员),以便我们落实当时的情况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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